问
什么样伤残退伍军人能享用医疗保健援助?
根据退伍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6部门联合印发《伤残退伍军人医疗保健保障办法》,未就业的七级至十级伤残退役军人,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健保险。其中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援助供养范围的伤残退伍军人,由其户籍所在地医疗保健保障部门通过医疗保健援助基金等对其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健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健保障制度的,以及参加基本医疗保健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保健费用负担较重的伤残退伍军人,按规定享用城乡医疗保健援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健补助经济政策。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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