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明确!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抢救!

  市卫健委近日制订《天津市蔡新与院中医疗保健救护并行组织工作管理组织工作配套措施(2022年版)》,明晰蔡新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和院中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严禁因服务费难题婉拒或误点对病人的洛佐瓦。

蔡新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要严格落实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病人及家属意愿的转运原则,将病人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救治能力的院中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蔡新医疗保健救护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对病人病情进行评估分级。

院中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禁止推诿病人及未经联系的危重症救护转诊行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首诊医生判断转运安全性,并联系接收医院;设置专线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院中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接到蔡新救护车转运的病人后,应尽快转移至备用救护平车,不占用蔡新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救护设施设备。危重症救护病人滞留在蔡新救护车担架上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0分钟。

蔡新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和院中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严禁因服务费难题婉拒或者误点对病人的洛佐瓦。对于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者法定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人员,蔡新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和院中医疗保健救护政府机构在实施救治后,可以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疾病应救护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城乡医疗保健救助基金等申请经费补助。

  (原标题:严禁因服务费难题误点救治)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孙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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